2026年第3期p137-158
作者:柯达,华东政法大学经济雷火竞技官网副教授,法学博士。
摘要:稳定币金融基础设施是与稳定币相关的所有信息网络设施中,开展稳定币投放、赎回和资金转移业务,且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支付系统。稳定币支付系统在系统运行者与稳定币发行机构分离的基础上,兼容单一币种的分散流通与不同币种的共同流通,其中的系统运行者与系统参与者均以非准入、非实名方式开展业务活动。现行的金融基础设施法律规范,仅能为应对稳定币支付系统的运行风险与结算风险提供一般规则,无法同时应对该支付系统滋生的洗钱风险。为应对运行风险,我国应建立既存区块链原生通证的国家储备、设置公益节点并鼓励系统运行者线下备案,要求拟发行稳定币的机构选择许可型公链作为稳定币投放、赎回及资金转移的基础设施。为应对结算风险,应细化稳定币支付系统的最终结算时点与最终结算效力,并构建储备资产的风险联动应对机制。为应对洗钱风险,应基于“日常性假名,可疑再识别”规则,确立稳定币发行机构与支付系统运行者的双重反洗钱义务。
关键词:稳定币;金融基础设施;支付系统;区块链;去中心化